西藏近五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逾百亿元

北欧中华网报道:新华社拉萨1月6日电(记者索朗德吉、张京品)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农牧厅了解到,“十二五”期间,中央财政每年下达西藏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0.0981亿元,累计超过100亿元,有效改善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。
据了解,“十三五”期间,西藏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每年将达到28.819亿元,人工草地面积将扩大100万亩,有效增加载畜能力,并大力推广良种牲畜。
西藏是中国天然草原面积最大的省区之一,草原资源丰富,类型多样。2016年西藏第二次草原普查数据显示,目前西藏草原总面积达13.23亿亩,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11.57亿亩;年均产鲜草7790.69万吨,全年载畜量3213.72万个绵羊单位。
从2011年起,西藏全面实施禁牧补助、草畜平衡奖励、牧草良种补贴及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逐步使草原生态及畜牧业生产、农牧民增收得到改善。
在藏北双湖县,55岁的牧民次旦惊喜地发现,自家原本贫瘠的牧场“蹭蹭”地冒起了青芽。“退牧还草把大量的牧草保护了下来,草场绿了,牛羊肥了,也没有减少牧民的收入。”次旦家每年还能拿到3万多元的草场补贴。
为确保更多牧户享受“草奖政策”补助奖励资金,西藏各地市加大草场承包到户工作力度,累计承包到户面积10.24亿亩,分别占西藏全区草原总面积和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.8%和90.7%。
另外,西藏通过采取禁牧封育、休牧轮牧等措施,使天然草原得以休养生息;加大超载牲畜出栏力度,建立草畜平衡,使草畜矛盾得到缓解;引导农牧民转变靠天养畜的生产经营方式,积极发展放牧与补饲相结合养殖方式,提升草原畜牧业发展水平,有效增加了畜产品供给水平。
“十二五”期间,西藏全区农牧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%来自草原生态补奖政策,且大部分牧业县草奖资金占牧户可支配收入的60%以上,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在农牧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